成职改办〔2008〕332号
各区(市)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市2008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就2008年下半年申报工程技术建筑专业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人事代理机构所属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及相关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申报中级(含市级相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长期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通风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但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参加了上述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考前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证,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①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B、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5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C、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D、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的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2)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①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
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在房屋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或施工管理;
B、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300万元以上的管道及通风空调安装工程或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
C、在建筑经济管理岗位上,独立担任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
D、在建筑装饰工程岗位上,独立担任总造价200万元以上的装饰施工或施工管理。
(二)具备规定学历工程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一年,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的非国家统招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证书。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
(1)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四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两年,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七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外语考试C级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B级(四个模块)合格证书。取得硕士学位的可免考职称外语。
3、其他
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及通风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考察合格,具备上述国家规定学历,同时取得相应等级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建筑工程职称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也可申报相应中、初级职称。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4、《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5、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总结或创新成果、自主知识产权等,一式一份),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7、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
8、个人签订诚信承诺协议, 并将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的复印件和《诚信承诺协议》存根栏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扉页。
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10、单位申报的需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有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四、要求
(一)送审的相关表格在成都市人事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drsj.gov.cn)政策法规专栏下载或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购买。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B5纸张印制,使用《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二)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评审通过的中级职称资格人员将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审核批准。
五、申报程序
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后,[其中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工程、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未达到国家规定学历但取得了公共科目和相应专业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先经当地区(市)县建设部门审查签章]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建筑专业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人事处),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7楼722室;联系电话:86693755;联系人:张敏、杨耀。
六、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执行:中级200元/人次;初级100元/人次。
附件:诚信承诺协议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称工作 评审申报 通知
抄 送: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蓉非国
有企事业单位(中介及科技机构)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印
(共印:100份)
附
存根栏 诚信承诺协议 NO:
我已认真阅读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诚信承诺内容及违反的相应处理办法》,现郑重作出承诺:我所提交的全部送审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NO:
诚信承诺内容及违反的相应处理办法
你作为成都市职称资格评审申报人,在提交评审材料前,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承诺所提交的全部送审材料真实可靠,若有违反愿接受相应处理。
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可靠。有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明、工作业绩、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剽窃他人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予以撤消;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本诚信承诺协议由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申报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承诺。存根栏由成都市各评委会办公室保管。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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